校团委、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转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学院可推荐1人,校学生会推荐1人,于8月26日(星期四)10:00前将推荐人选的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学生工作处,并以标题为“大学生年度人物XXX学院-XXX同学”的相关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陈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