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及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等有关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29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97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及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beat365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一)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1.2018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如参军入伍的学生为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或刚入学还未缴纳学费就办理“休学”手续的大一新生,可待学生退役复学后,再统一按退役复学生办理学费资助);

2.2018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回到beat365就读的在校学生(已有beat365学籍);

3.2013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应、往届毕业生;

4.2011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在校学生和退役复学生。

(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1.2018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18年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定向生;

3.2015年至今漏报的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2018年秋季入学前服过兵役(含士官),现已退役一年以上(20179月及以前退役),退役后通过普通高考(不含专升本考试)进入beat365学习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已经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闽财教〔201455号)规定,从201471日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按上述规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以上述为时间界限,此前的,按旧标准执行;此后的,按新标准执行。实际学费金额低于新标准的,据实资助。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认真组织申请、审核及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重点做好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应征入伍学生的申报工作。

(一)符合“毕业生”、“在校生”类型的学生申报材料:

1.《入伍通知书》: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二)  符合“复学生”类型的学生申报材料:

1.《退伍士兵证》: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

2.《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三)  符合“直招士官”类型的学生申报材料:

1.  《入伍通知书》: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

2.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四)  符合“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类型的学生申报材料:

1.  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申请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两份。

四、报送方式

请相关学院于115日前,分类汇总并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3),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生服务中心。

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纸质材料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从台江区武装部应征入伍的学生材料由学校保卫处审核汇总转交,学院不再报送。从学生家庭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学生,由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五、注意事项

1.若无此类学生和无需报送材料的学院,请电话告知。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确保所填写信息准确无误。三份申请表中填写的银行卡信息原则上须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缴费卡信息

3.  各学院要按照有关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务必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和保密工作,妥善保存入伍受助学生明细表及学生申请审批材料等。

附件: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3.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1029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版权所有: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官网 - 登录入口 闽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