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 “福建助学”App的通知》(闽教办学〔2018〕10号)精神,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学生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专升本)学生。
(二)认定依据
根据《beat365在线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闽医大〔2011〕131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9月17日前,完成学院学生信息库的建立、辅导员账号的设置等前期工作。学院资助负责人根据《福建助学后台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建立并完善学院全体学生信息库(含休学、征兵入伍等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班级、辅导员账号,建立班级评议小组等工作。
9月26日前,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等工作。学生登陆助学宝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依据加盖公章的《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客观地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系统自动计算得出测评分。在此基础上,带班辅导员要在线对学生填报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并上报,重点审核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等兜底对象以及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同时,学院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登陆助学宝,在线对申请认定的学生从在校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9月30日前,召开困难认定工作初评会。根据系统对测评分(满分90分)的排序、测评分与班级评议分出现的异常值等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初步评审产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及档次,并下发给各学院(部)。
10月12日前,完成学院复核、上报工作。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复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通过家访、访谈等途径重点复核测评分与班级评议分出现异常的学生家庭情况等信息,产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定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本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上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名单,应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在纪律处分期间;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
(二)认定依据
根据《beat365在线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闽医大[2011]130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10月12日前,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届时,学校将结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
三、材料报送
2018年10月12日前,请各学院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及《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见附件5),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服务中心。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组织通过学院复核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复核上报等工作。
2018年10月18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归整上报。请各学院按《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中序号排序,收集整理《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两表分开整理)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强化教育。要将诚信教育工作与困难认定工作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应负的职责,做好评议、资格审查、教育引导等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责任到位,提高困难认定精准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不定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核查部分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赵传春联系电话:22860673
工作邮箱:zzzx@fjmu.edu.cn
附件:
1、福建助学App后台管理操作手册
2、福建助学App学生操作手册
3、beat365在线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5、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