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7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94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beat365在线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关于修订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闽医大[2007]355号)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有关规定,学校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2018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二、资助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高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三)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且在处分期间者;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2门及以上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五)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六)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七)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资助办法

请有关学院(部)根据资助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填写《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于316日之前将纸质(加盖公章)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学生服务中心。届时,我处将组织统一评审,确定资助档次。

联系人:赵传春热汗古力联系电话:22860673

工作邮箱:zzzx@mail.fjmu.edu.cn

附件: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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