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8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70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开展beat3652017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beat365学籍的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台湾籍、港澳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评审学年休学学生)。

二、申请条件

⒈认同一个中国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⒊学习勤奋,本年度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⒋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学年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一个学期内随机抽查缺勤累计达20个学时(含20个学时)以上者;

3.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者。

三、评审程序

学生向由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各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候选人指标(见附件3)上报初步名单;学校奖助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协调会议,复核候选人名单及资格;学校奖助领导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评出各等级奖学金获奖建议人选名单。

四、注意事项

⒈申请人需上交以下材料:(1)《台湾学生学金申请表》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4);(2)2016-2017学年成绩单一份(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如成绩有未更新处请标注);
        2.由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最终获奖人选于12月1日前转学生工作处汇总。
       3.学院请于12月1日(周五)上午9:00之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及汇总情况(附件4、附件5)、评审报告交到学生工作处C-301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fjm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庄莹莹  联系电话22862773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附件1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附件2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3:附件3-2017年教育部港澳台侨生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4:附件4: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附件5-2017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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