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8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98
研究生院、各学院、临床教学部:

为做好beat365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特指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需求,确定较合理的贷款额度,解决学生实际困难,请各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是2013-2014学年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范围内的同学(原则上不超过前28%)。已办理并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含省外生源地贷款、福建省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的新、老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当学年受到治安拘留、记过及以上处分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因学习原因发生编级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不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提供材料:

贷款学生需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盖好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2013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复印件(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见附件3. 首次贷款学生还需准备好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父母、本人)。

三、额度审核:

学院审核学生个人贷款额度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及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奖、助、减免与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差额来申请,原则上所获奖、助、减免与国家助学贷款总额不超11000/年。每生每学年贷款额度上限为6000元。

四、申报程序:

辅导员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37日(星期五)前汇总办理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同学信息,并将办卡汇总表纸质签字材料及电子文档送报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按实际需要确定学生贷款额度,汇总统计申请学生,并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汇总表》(附件4)相关信息填报补充完整,于317(星期一)之前将经分管书记签字确认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送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贷款申请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将到各学院现场与学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填写说明及现场办理签约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后续通知。

附件:1、交行太平洋卡具体办理流程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4、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1:附件1:交行太平洋卡具体办理流程 下载
附件2:附件2: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下载
附件3:附件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下载
附件4:附件4: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汇总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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