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征地村高考考生照顾及录取政策意见的函》(闽教考〔2013〕5号),继续对就读beat365的闽侯县上街镇大学新校区规划范围内征地村失地村民子女减半收取进入大学城新校区就读学期的学费。现将有关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减免学生范围:
通过2013年普通高考正常录取或照顾录取考入beat365的大学新区征地村失地村民子女。南屿镇9个行政村失地村民子女按照文件规定不列入学费减免照顾范围。户籍不在征地村的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照顾政策。
二、学生需提交材料:
1、《2013年上街大学新校区征地村高考考生照顾资格审查表》,该空表应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附件1)
2、《闽侯上街镇大学新校区征地村失地村民子女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考生家庭《房屋产权证》(非商品房)或《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征地补偿款领取花名册》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院审核内容:
学生向学院提交本人及家长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考生家庭《房屋产权证》(非商品房)或《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征地补偿款领取花名册》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负责审核的经办人须认真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审核人的姓名并加章学院公章,将其附在表后,同时将材料原件退还学生。
四、材料上报时间:
学院统一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于4月11日(星期五)前将审查表及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
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公示,经审核通过的闽侯上街大学城失地村民子女按规定享受学杂费减免政策。
附件:2013年上街大学新校区征地村高考考生照顾资格审查表、闽侯上街镇大学新校区征地村失地村民子女减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