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64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并于4月28日(星期一)前将审定的申请表上报送学生工作处,逾期视为放弃。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