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28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并于6月10日(星期二)前将审定的申请表及汇总表上报送学生工作处,逾期视为放弃。
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3日
附件1: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的通知 下载 附件2:福建省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下载 附件3:福建省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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