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段星鸿、纪名扬两位同学“福建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予以宣传、推动。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段星鸿、纪名扬两位同学“福建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学生工作处
团 委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段星鸿、纪名扬两位同学“福建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闽教综(2013)11号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