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现就开学初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重点把握开学这一关键点,尽快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和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或因灾致贫的学生,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
二、各学院要全面宣传政府、学校的资助体系和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学习,要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措施,确保应助尽助。
三、除了政府、学校的资助政策及资金外,各学院对特别困难学生,还可采取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同时可组织师生开展爱心帮扶活动。
四、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双困”毕业生,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落实责任人,提供求职帮助和生活补助。
五、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物质资助的同时,各学院还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感关怀,针对不同学生心理特点,以个别谈心、心理咨询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励志教育,将学校的关怀、关爱传递给他们,鼓励他们自尊自强,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六、学校已开通了资助工作咨询专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资助工作咨询电话为:0591-22862539。各学院对学生有关资助咨询问题,也须及时解答、处理,对于影响面大、敏感程度高的投诉问题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