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寒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如寒假期间需要开展勤工助学的部门,请根据实际需要,申报部门寒假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并填写《部门假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于1月10日(星期二)前送学生工作处汇总。
附件:部门假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部门假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