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医大学工〔2022〕0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推荐。经研究,推荐2020级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张萍等8名同学为“特别困难”等级,推荐2021级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王娜芳等20位同学为“困难”等级。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2026。
附件:护理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拟认定名单
护理学院
2022年10月26日
